(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道氏技术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目的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共计6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总量为67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7%;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予价格为每股10.79元;归属安排分三个归属期,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按50%、30%、20%比例归属;业绩考核目标涵盖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
公司已履行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公示、公告等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