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鼎信通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10号。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下午14点00分在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858号4号楼B座1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94名,代表股份422,911,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44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22,409,178股(99.8811%),反对384,570股(0.0909%),弃权118,020股(0.0280%)。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