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及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1.5亿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22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12个月。
《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4.5亿元,有效期12个月,授权管理层审批担保事宜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调剂。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46.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5亿元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额度,有效期12个月。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用最高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12个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股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