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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 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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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00万元,住所位于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邮政编码213164。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轴承制造与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及制造、机械零件加工、工业机器人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等。公司股份总数为34,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运作规则。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度或有条件时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需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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