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0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就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等侵害公司商业秘密一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提起侵害公司商业秘密诉讼的公告》。
因本案涉及同一被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刑事案件已立案但尚未侦查终结或审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刑事优先原则,在刑事案件未终结前,应中止本案的审理。公司代理人分别为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葛振桦律师和上海市纽思达(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魏青松律师。
2025年1月14日,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三份《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对被告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驳回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针对诉讼保全裁定的复议请求;确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驳回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本次诉讼中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