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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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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1. 向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增资人民币16,824.38万元,本公司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851.72万元,增资后五峰山大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99,459.38万元。

  2. 与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监控视频补盲项目协议,协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2万元,期限自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全资子公司瀚威公司与感动科技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租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4.86万元,期限自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

  4. 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广告合作经营协议,协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40万元,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5. 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投资建设苏通大桥公司南主线收费站分布式光伏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794.60万元,并租用苏通大桥公司场地20年。

  6. 与江苏交控数字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光缆管道经营权租赁协议,合同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4.04万元,期限至2028年1月31日。

  7. 与江苏交控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签署商业保理合同,保理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万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8. 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向联营企业三峡云杉泰州海陵发电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认缴出资额增加至人民币3,316.34万元。

  9. 与控股子公司龙潭大桥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10. 向控股子公司龙潭大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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