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一重能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邓中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1月10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资格。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实施该激励计划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以2025年1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6.45元/股的价格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1,975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