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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 西藏珠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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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藏珠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3:30在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9:15-15:00。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会议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59人,代表股份90,358,7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838%。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监票,网络投票统计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会议还采用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确保中小投资者权益。

国浩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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