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第二期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自2024年12月10日至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日,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0位离职,18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激励对象人数由4,215人调整至4,177人,授予数量由28,000,000股调整至27,996,500股。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一期激励计划的24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第二期激励计划调整后的4,177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1月10日为授予日,向第一期激励计划的24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57,144股限制性股票,向第二期激励计划的4,177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27,996,500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