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针对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云从科技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7日,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本次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3.9506万股。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28,122,118.15元,实现触发值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9.39%。5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其余7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公司将对因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部分及个人原因离职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2.7956万股进行作废处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归属及作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