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会议文件,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与授权程序。2024年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2025年1月6日及1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预留授予价格为4.89元/股,授予数量为48.13万股。授予日定为2025年1月10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未发生禁止性情形。本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