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冠豪高新: 冠豪高新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冠豪高新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科技创新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及重大科研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完善公司科技创新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会议、督促检查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0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冠豪高新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