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截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已履行多项批准和决策程序,包括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和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和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和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议案;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是一名原激励对象发生工作调动,公司按人民币5.599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其持有的300,000股限制性股票,资金总额约167.97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并需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