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益丰药房《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宗旨为提供超值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范围涵盖药品零售、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为1,212,432,297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条款。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回购本公司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设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等内容。公司合并或分立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公司解散需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