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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旺科技: 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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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河南省沈丘县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陈海刚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08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084%。中小股东共1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8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60,0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23,000股,占0.0383%;弃权12,100股,占0.020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83,200股,占98.6062%;反对23,000股,占0.9133%;弃权12,100股,占0.4805%。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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