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9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袁清茂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699,817,024股;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2337名,代表股份275,074,728股。参会股东资格经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74,712,492股(99.98%),反对151,360股(0.02%),弃权27,900股(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338,730股(99.88%),反对151,360股(0.10%),弃权27,900股(0.02%)。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