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金诚信矿业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昭元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1美元收购赞比亚鲁班比铜矿80%股权及相关债权,从而取得控制权。收购后,金诚信将向鲁班比铜矿派驻管理层并已取得控制权。该项目旨在优化矿山建设和采选作业流程,预计达产后年均利润总额1,588.15万美元,税后利润1,268.82万美元。
收购价格的确定基于对矿山财务状况、资源禀赋和市场特点的评估,结合金诚信的技术能力和管理优势。相关买方及卖方贷款情况及还款安排已明确,还款与铜价挂钩,以降低不确定性。此外,鲁班比铜矿涉及的诉讼纠纷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赞比亚当地矿产资源开采管理规定、贸易管制和海关政策不会对项目构成潜在不利影响。
金诚信还计划向少数股东ZCCM Investments Holdings PLC转让10%股权,转让价格为1美元,旨在深化与当地政府的合作,促进项目发展。该股权转让不会影响金诚信对鲁班比铜矿的控制权,且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