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收购涉及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钨控股)无偿划转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总股本39.34%)。收购完成后,安源煤业控股股东变更为江钨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江钨控股为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771,350.43万元,主营有色金属产品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最近三年,江钨控股资产总额分别为1,892,505.53万元、1,694,030.44万元和1,789,385.2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4,663.41万元、45,805.76万元和18,738.38万元。
本次收购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尚需国资主管单位批复、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过户登记手续。江钨控股承诺保持安源煤业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