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鲁恒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2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常怀春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再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票占99.8965%;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99.9025%。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