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1,8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7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最高成交价为4.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35,95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既定回购方案。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回购股份。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