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股东权利。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大会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则根据特定情况召开。公司未能按时召开股东大会需公告原因。
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包括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提议权。召集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股东名册。股东大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通知中应包含会议详情、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会议期间,董事、监事及高管需出席并接受股东质询。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需妥善保存。规则还规定了股东大会决议的实施和无效情形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