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律师对相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
截至2025年1月3日,公司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监事会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380,103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50元/股。
授予日为交易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且不属于不得作为授予日的区间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