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州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436,045,478股,占96.2181%;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436,064,318股,占96.2223%;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435,894,918股,占96.1849%。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