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4:30,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同时提供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2,24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40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332,056,700股(99.943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31,819,500股(99.8716%)。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支持率分别为98.4364%和96.4781%。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