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发布,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下午在中国深圳市南山区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由新任董事局副主席周彬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持有表决权股份20,01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2%。网络投票股东共2,351名,持有表决权股份22,946,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总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112,787股,占88.7142%;反对3,753,600股,占8.7372%;弃权1,094,900股,占2.5486%。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0,539,357股,占90.4433%;反对2,170,300股,占9.5567%;弃权0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