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向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和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9,995.84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3,842,879,995.87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证。
2025年1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盛京银行、廊坊银行、广发银行和兴业银行等开立多个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账户已有资金存入,部分为新开立账户。
《三方监管协议》由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各方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丙方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乙方每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发送给丙方,若专户支取金额超过规定额度,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