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东莞控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意见。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15:00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7楼1号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5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0人,代表股份734,808,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875%。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25,957,994股;网络投票的股东204人,代表股份8,850,411股。中小股东207人,代表股份8,965,811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34,452,795股(99.9516%),反对332,910股(0.0453%),弃权22,700股(0.003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610,201股(96.0337%),反对332,910股(3.7131%),弃权22,700股(0.2532%)。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