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批准与授权:2024年6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4年6月21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2024年12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调整相关事项的议案。
调整原因:因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每股现金红利为0.3911元/股,需对激励计划中的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