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65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4日发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74名,代表股份42,5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953%。中小投资者共计173名,代表股份4,7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15%。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42,427,600股,反对股份数86,100股,弃权股份数12,5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99.7681%。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4,627,600股,反对股份数86,100股,弃权股份数12,500股,同意股份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97.9138%。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