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选聘过程。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和条件,熟悉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选聘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过程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或不再续聘。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