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独立董事认为,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方案,认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