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2名,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1名激励对象王龙龙于2022年因执行职务身故,其已获授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并按身故前的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41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