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规定,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0万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