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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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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主要内容包括:1.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2. “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预计总投资23.28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使用贷款额度7.98亿元,剩余未使用额度8.60亿元。3. 项目预计于2024年底达到试车状态,2025年上半年投产。4. 项目预计年均不含税销售收入26.60亿元,年均税后利润2.58亿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4.44%。5. 公司现有资金余额39,438.55万元,未来资金流入净额86,000万元,最低现金保有量39,334.66万元,资本性支出137,083.88万元,总体资金缺口50,980万元。6. 本次融资规模20,000万元,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7. 前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PVC和烧碱项目,变更用途后主要用于三氯氢硅项目。8.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下滑主要受PVC市场价格波动影响。9. 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10. 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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