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规则强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股东权益,关注相关利益方。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不超过二人。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特定交易和担保事项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执行。规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