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52,464,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292%。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2025-2027年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得99.9115%的赞成票。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也分别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