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生物”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送达的(2024)闽06破10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傲农生物重整程序。
2024年2月5日,漳州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同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2024年11月5日,漳州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傲农生物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傲农生物管理人。2024年12月9日,漳州中院裁定批准傲农生物重整计划,并终止傲农生物重整程序。
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形成以饲料加工为基本盘,以养殖和食品为辅助的产业格局,坚持稳健经营、稳步推动产业纵向一体化,通过重整投资人各方面的支持和赋能,实现经营优化和升级,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本次重整预计将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及因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2024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能否获得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