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贝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正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议案内容涉及“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因项目投资总额增加及试生产和GMP符合性检查等工作需要时间,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