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11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被司法拍卖的 15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已过户完成。 -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17,759,7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9%。 - 万通控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64,648,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8%。 - 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万通控股被司法拍卖的 150万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显示,上述被司法拍卖的 150万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4年 12月 25日完成过户登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64,648,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8%。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前述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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