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载明了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方式、地点、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2: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7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1,852,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395%。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2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442,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4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928,838股,占98.7335%;反对1,886,434股,占1.2423%;弃权36,800股,占0.024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