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6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72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93,576股。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杨贵芳等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110.840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3,536,480.52元(含利息)。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庆华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张坤杰先生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总结及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阅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项目后评价情况的报告》。
审阅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定期会议和调研计划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