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 万股,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注册名称: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Realsun Chemical CO.,LTD。 - 公司住所: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三大道 9 号,邮政编码:31701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00 万元。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人才是根本,创新是灵魂,品质是生命,安全是保障,环保可持续。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包括化工产品销售和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第三章 股 份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 公司发起人为联盛化学集团有限公司、牟建宇、俞快、台州市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8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股东享有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等职权。
第五章 董事会 -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监事会 -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监事会行使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公司的通知可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送出、公告方式进行。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 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公司应当修改章程的情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等。
第十二章 附则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