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完成质量,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35.640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677,769.5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7,306,969.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370,8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7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11245-18号)审验确认。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 --- | --- | --- | --- | --- | | 1 | 高品质石英制品项目 | 18,331.17 | 18,331.17 | 15,602.43 | | 2 | 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 | 14,516.56 | 14,516.56 | 12,071.50 |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6,389.35 | 6,389.35 | 2,071.4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800.00 | 3,800.00 | 3,800.00 | | 合计 | - | 43,037.08 | 43,037.08 | 33,545.33 |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2、2023年12月29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品质石英制品项目”已经实施完毕,投资进度为85.11%,项目已结项。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1. 募投项目历次延期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延期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 | | --- | --- | --- | --- | | 1 | 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6月30日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自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目前项目主体技术改造升级建设基本完成,投资进度达83.16%,但仍有部分设备调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后,完成部分设备尾款支付。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完成质量,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