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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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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航重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10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党委章节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 ---|---|---| | 1.|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1,545,812.00元|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1,438,264.00元| | 2.|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481,545,812.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481,438,264.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3.|新增第一百〇六条(八)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察工作,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下一级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九)讨论和决定公司党委职责范围内的|新增第一百〇六条(八)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察工作,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下一级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九)讨论和决定公司党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 4.|第一百〇七条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公司制定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对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并对有关额度、标准等予以量化,厘清党委与董事会和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坚持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党委可以根据集体决策事项,结合实际把握前置研究讨论程序,做到科学规范、简便高效。|第一百〇七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党委会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等按照相关职权和规定作出决定。| | 5.|第一百〇八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职业经理人除外)第一百〇八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职业经理人除外),党委配备专职副书记的,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修订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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