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79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407,739,9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5,736,906.5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2,002,993.45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总投资额 21,724.77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6,200.30万元; 2.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总投资额 20,534.23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5,000.00万元;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额 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5,000.00万元。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 -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6,200.30万元,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5,520.6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10,679.67万元。 - 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将“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5年 2月 13日调整为 2026年 2月 13日。 - 项目延期原因: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影响,2022年起导光板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降,面板行业处于周期性低谷,供给端节奏放缓,导致公司扩产项目实际进展低于预期。
四、本次变更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项目延期和变更实施地点。 2. 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项目延期和变更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和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