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秦安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8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00,829,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169%。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YUANMING TANG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春节前利润分配的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计票人、监票人和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根据网络投票情况合并统计了投票结果。根据表决结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