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公司历史
2021年 7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营宗旨和范围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陆地管道运输等。
股份结构
发起设立时发行的普通股数为 12,000万股,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
董事会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公司财务等职权。
财务会计制度
每年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半年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季度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解散和清算
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章程修改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