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募集资金定义: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 募集资金存放: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应按照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使用,变更需经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董事会职责: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实施。 - 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责任追究: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或擅自变更用途而未履行法定批准程序,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 专用账户:公司应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 监管协议: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 使用计划:公司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 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情形时,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 - 使用限制: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 - 审批流程: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 项目进度: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定期报告项目进展。 - 年度核查: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四章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 变更情形: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等。 - 变更程序: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 新项目要求: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应进行可行性分析。
第五章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内部审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 信息披露: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保荐机构职责: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第六章 附则 - 术语解释:本制度中的“以上”、“以内”含本数;“过”、“超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