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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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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2月 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4年 12月 9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张贴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年 12月 9日至 2024年 12月 19日。现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1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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