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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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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陈加泽董事长主持。

会议议程包括: 1. 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来宾及股东出席情况(主持人) 2.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董事会秘书) 3. 审议以下议案: - 议案一: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秘书) - 议案二: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并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秘书) - 议案三: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董事会秘书) 4. 股东现场发言和提问 5.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主持人) 6. 股东投票表决、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情况,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7. 宣读表决结果(监票人) 8.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秘书) 9. 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见证律师) 10. 与会董事、监事签署相关文件 11. 宣布会议结束(主持人)

会议须知: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2. 凡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3. 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4.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5. 大会发言安排不超过1小时。股东发言,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5分钟。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6. 请与会者在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7. 各项议案均由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表决按股东持股数计票,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8. 会议期间离场或不参加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9. 会议设监票人两名,由本公司监事和股东代表担任。 10. 在表决意见栏中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在表决栏中填写投票数;不填、夹写规定以外文字或填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议案一: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基本情况: -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2月21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按持股比例40.98%为东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4,098万元,财务资助期限自2024年2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计划实际发生额为1,674.08万元。 - 为进一步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40.98%为东稷实业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该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财务资助金额以参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公司将继续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东稷实业股东宁波永佳谊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担59.02%股权对应的财务资助展期义务。 2. 表决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主要用于参股子公司短期补充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4. 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 东稷实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其财务工作接受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可以掌握东稷实业资金的使用情况,总体风险可控。同时为了保证该笔资金能够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对东稷实业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该公司按时付息及偿还本金,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议案二: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并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基本情况: - 2023年1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2月4日,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年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2024年度提供不超过5100万元财务资助,该资金仅限用于补充福鼎宏筑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计划实际发生额为5,095万元。 - 为进一步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20%为福鼎宏筑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并新增财务资助额度2,000万元,总计财务资助额度7,1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财务资助金额以参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公司将继续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并新增财务资助额度事项,福鼎宏筑控股股东根据其持股比例对福鼎宏筑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展期并新增财务资助额度8,000万元。 2. 表决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并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主要用于参股子公司短期补充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4. 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 福鼎宏筑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其财务工作接受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可以掌握福鼎宏筑资金的使用情况,总体风险可控。同时为了保证该笔资金能够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对福鼎宏筑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该公司按时付息及偿还本金,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议案三: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 鉴于陈乐鸣女士因退休原因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提名孙华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2. 附件:孙华云女士简历 - 孙华云,女,1982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安全综合部经理。历任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温州东日气体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 孙华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已披露的工作情况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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